护法
人知佛法外护,付与王臣,而未知僧之当其护者,不可以不慎也。护法有三:一曰兴崇梵刹;二曰流通大教;三曰奖掖缁流。曷言乎慎也 护刹者,梵刹果尔原属寺产,豪强占焉,夺而复之,理也。有如考诸图籍,则疑似不明,传之久远,则张王互易。以势取之,可乎 喜舍名为吉祥地,力不敌而与者,谓之怨业薮。若僧唯劝化有力大人,以恢复旧刹为大功德主,而不思佛固等视众生如罗睺罗。殃民建刹,即广逾千顷,高凌九霄,旃檀为材,珠玉为饰,佛所悲怜而不喜者也。有过无功,不可不慎,一也。护教者,其所著述,果尔远合佛心,近得经旨,赞叹而传扬之,理也。有如外道迂谈,胸臆偏见,过为称誉,可乎 若僧唯乞诸名公作序作跋,而不思疑误后学,有过无功,不可不慎,二也。护僧者,其僧果尔真参真悟,具大知见者,尊而礼之;实心实行,操持敦确者,信而敬之,理也。有如虚头禅客,下劣庸流,亦尊之信之,可乎 若僧唯亲附贵门,冀其覆庇,而绵纩锦绣以果痈疽,只益其毒,有过无功,不可不慎,三也。是则王臣护法,而僧坏法也。悲夫!
[语译]
护法
人们都知道佛法的外护责任是托付给王公大臣的,却不知道僧人之肩负护法责任的,不可以不慎重哦。护法有三个方面:一是兴建寺院;二是流通经典;三是扶持僧众。为什么说要慎重呢 第一点,说维护寺院。果真是寺院原有的产业,被豪强霸占,替它争夺回来,这是合理的。有的产权问题,考查地图契约,有些相似但不能确定;有的传了几代人,时间久远,又更换几姓主人。在这种情况下用权势去夺取它,可以吗 欢喜施舍本叫做吉祥地,如因势力敌不过而被迫施舍的,便叫做怨业窝。如果僧人只劝化有权势的大人物,以恢复旧寺院为大功德主,却不想佛对众生原来一视同仁,如同自己的儿子罗睺罗一样。害百姓来修寺院,即使广阔超过千顷,高耸上达云霄,檀木作材料,珠宝做装饰,也是佛所悲痛怜悯而不会喜欢的。这是有过无功,不可不慎重!第二点,说维护经论。著述的内容,果能符合佛意,不违背经义,加以宣传流通是合理的。有的类似外道的说法,或属于个人的偏见,为它称赞宣传可以吗 如果僧人只去请求名流做序言,写跋语,却不考虑疑误后学的问题,这是有过无功,不可不慎重!第三点,说扶持僧众。这僧人果是真参真悟,具大知见的,自然应当尊礼他;如果是实心办道,确有修持的人,自然应当亲近他,这是合理的。如果是虚名的禅客,实际下劣庸俗,也尊敬他,信任他,可以吗 如果是只知道依靠权门,希望得到保护的僧人,好像用棉絮锦缎来包裹疮疡,只能增长它的毒素。这是有过无功,不可不慎重的!这便成了王公大臣在护法,反而僧人却在坏法。可悲叹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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