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次结集 通过第一次的结集,佛教的经、律虽然有了统一的说法,但这次的结集,并没有文字的记录,只是口诵心记而已。随着佛教散布范围的逐渐扩大,加上印度的种族和语言又是非常的复杂,同时又因为在第一次结集时,有许多的长老比丘没有参加。时间长了,环境又各有不同,于是大家对于佛陀的教义也就产生了若干不同的见解,也就造成了部派分张的结果。其分派最初的开始,是佛灭百年后在毗舍离进行的第二次结集。 据说,在佛灭后一百年间,由于一些戒律问题,使佛教内部发生了严重的诤论,也就是教史上有名的“十事非法”诤。在现存的各部广律中,也大都记载有这段历史。比如在《五分律》之第三十卷、《四分律》之第五十四卷、《十诵律》之第六十卷等中都有记载。这件事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: 在印度西部波旬国居住的一位佛教上座部长老,名叫耶舍,有一次巡游到了东方的毗舍离城,看到当地的跋耆族比丘,在布萨日向信众求施舍金钱。有些人是给了,而有些人不但不给,还指责这些比丘不应该这样求施舍。一向重律的上座部长老耶舍认为,这样是不符合佛教戒律的。于是他一方面指责呵斥求施的比丘非法,一方面又向大众宣说这种施舍也是属于非法的。由此耶舍长老受到了当地信众的敬仰赞叹,却也因此引起当地比丘的愤慨,随之将他赶出城去。被摈逐的耶舍心有不甘,回到西方波旬国后,四处游说动员了多位硕望的大德比丘,又带领大批徒众,再次来到毗舍离城召集辩论大会。当地的跋耆比丘们自然不甘示弱,以佛陀原就出生在这一地区为号召,也动员了大批人员应战,结果,竟有七百人集会辩论戒律。由于人数太多,辩论起来杂而不便,于是由双方各推出四人做代表,进行辩论。所以这次的结集被称为“七百结集”,又因为结集的地点是在毗舍离城,也称为“毗舍离结集”。 这次的辩论大会,虽然是以乞钱为起因,但双方所争辩的内容却有十项,所以称为“十事非法”诤。这里所说的“十事”,其内容在各部律中并非完全一致,但无非都是属于一些小事。根据圣严法师《世界佛教通史》中的说明是这样的: (1)、角盐净:可以把食盐贮存在角器中。 (2)、二指净:依照佛制,日中过午不食。但主张日影未过午后二指宽之影子时,比丘仍然可以进食。 (3)、他聚落净:在一食之后,仍然可以到另外一个聚落复食。 (4)、住处净:比丘可以到别的教区集会(结界、布萨) (5)、随意净:对于会议的决议,虽未出席,只要事后承诺,仍然是属于有效的。 (6)、习先所习净:做有先例的事为合法。 (7)、生和合净:可以饮用未经搅拌去脂的牛乳。 (8)、饮阇楼凝净:可以饮用未发酵或半发酵的椰子汁。 (9)、无缘坐具净:即缝制坐具,可以不必帖边,并可以随意大小。 (10)、金银钱净:可以接受贮蓄金钱。 以上所说的“十事”,据查都属于阿难在第一次结集时所说的“小小戒可舍”的范围,认为不妨有其弹性。但耶舍等西方一系人等,不但坚持认为这十项都是属于“非法”的,而且在戒律中明列禁止这十项为成文法。但是奉行十事者众多,与正统系的上座长老意见不和,辩论又受此惨败,内心愤愤不平,由此逐渐变成了部派的分裂,这就是因戒律的开遮不同而导致部派之分裂者。又当时毗舍离的国王,也不满意西方来的上座比丘,于是下令驱逐。这又是因为“小小戒”而引来的政治干涉了。 因为一些琐碎的戒条缺乏弹性,而引发这次“七百结集”。而这次结集的结果是,不但没能解决所存在的意见分歧,反而导致更大的分裂。由于时、地的传习不同,从此,佛教内部的戒律已由一味而分立为--东方系统的“大众部”;和西方传统的“上座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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