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在小乘的经典当中,提出了戒杀的三种层次: 第一种是最低的要求 就是如果做不到发誓不杀害所有生命,就可以在动物当中进行选择,比如不杀猪、鸟、鱼、羊或者牛等等;或者发誓除了鱼类之外,不杀害其它的所有生命;或者发誓除了在生病的时候,为了治疗疾病,而杀死体内的寄生虫之外,绝不杀害其它的所有生命;或者发誓不杀害现在不太可能杀害的老虎、大象、熊猫等等珍稀动物,包括发誓不杀害现在根本不存在的恐龙,也有一定功德。虽然这是一种不完整的戒杀,也比完全不戒杀要稍强一筹; 第二种是中等的要求 就是只有当遇到命难时才杀生,比如在肺、肝等器官中发现了寄生虫,如果不打死,自己就会死亡,为了保住性命,才不得已而杀之;或者在仅剩的少量食物中发现了虫子,如果自己不吃完这些食物,就肯定会饿死,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,只有赶走小虫,独吞该食,除此之外,绝不杀害任何生命; 第三种是上等的要求 就是无论遇到何等的困难,也绝不杀死任何生命。仍以前面所说的情况为例。 如果在身体内发现了蛔虫之类的寄生虫,要治疗疾病,就必须将其打死,不然自己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。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,关于细菌是否属于众生,至今还没有一个非常确切的答案,所以这里暂时将细菌排除在外。 另外,在仅剩的食物中发现了虫子,如果将这些虫放到其它地方,它们就会因为失去了赖以生存的食物而必死无疑;若将仅有的食物布施给虫子,自己又将命丧黄泉。在不是将虫子扔到一边,就是要放弃自己生命,二者不可两全之际,若有纵然牺牲自己的生命,也绝不故意伤害其它众生的决心,就算是最崇高的发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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